花蓮縣府公告開放民眾有條件撿拾漂流木,賴姓、林姓男子在和平溪河床載運木頭,遭警方查獲尺寸超過規定,依侵占罪嫌送辦。警方提醒,務必詳閱撿拾公告規定,避免觸法。
新城警分局和平派出所長王祝光今天指出,日前接獲轉報,秀林鄉和平村和仁地磅空地有民眾載運木頭,前往現場發現 1 輛廂型車及 2 名男子,車內散發濃濃木頭味。
賴姓男子向警方表示,看到新聞說可以撿拾漂流木,相約林男到和平溪橋南端下方河床撿拾。警方查看 2 塊漂流木,認為超出公告可撿拾大小及重量。
王祝光指出,經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派員認定,確認 2 塊木頭為台灣扁柏,大小分別為 1.13 立方公尺、1.52 立方公尺,市價約新台幣 2 萬 5000 元,已超過可撿拾規定,依侵占罪移送花蓮地檢署。
新城警分局提醒,民眾需在開放時間在公告區域撿拾,漂流木不得裁切,條件為單支末徑小於 20 公分、長度 2 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50公斤以下,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等規範,民眾務必握詳閱公告,避免觸法。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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