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一個法院今天裁定,科技巨頭谷歌( Google )因濫用線上廣告巿場主導地位而遭歐盟裁罰的 14 億 9000 萬歐元(約新台幣 530 億元)罰款撤銷。
法新社報導,位在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 General Court )發聲明說,「普通法院撤銷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 European Commission )所有裁定」,並表示「執委會的評估犯錯」。
歐盟普通法院表示,執委會就其認定有濫用情事的合約條款期間進行評估時,未能通盤考量所有相關情況。
主管競爭事務的歐盟執委會表示「注意到」此事,將「審慎研究判決書並就後續行動進行考慮」,可能包括上訴。
另據路透社報導,歐盟普通法院今天基本上確定歐盟對美國晶片製造商高通公司( Qualcomm )的反壟斷罰款,不過金額由原先的2億 4200 萬歐元,小幅下調為2億 3870 萬歐元。
歐盟執委會 2019 年以高通於 2009 年至 2011 年間用低於成本的所謂掠奪性定價販售晶片組,藉此排除主要競爭對手 Icera 為由而裁罰。英國手機軟體製造商 Icera 目前是輝達公司( Nvidia Corp )的全資子公司。
高通曾辯稱,本案針對的 3G 基頻晶片組僅占通用行動通訊系統( UMTS )市場的0.7%,因此不可能把競爭對手排除於市場之外。
不過普通法院表示,經詳細檢視高通提出的所有抗辯,除了有關罰款金額計算所提的異議之外,其他全部駁回。但高通仍可就法律論點,上訴歐洲最高法院,也就是歐洲法院( Court of Justice )。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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