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判定死刑有條件合憲,立委關注是否可能翻案改判無期徒刑,甚至符合聲請假釋條件。法務部長鄭銘謙在立法院備詢表示,依照現行法律,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為 25 年,但不是 25 年就可以假釋。
社會矚目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 20 日做出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立法院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質詢時先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喝台南出產的野生蜂蜜,並表示許多農漁民過得辛苦,希望卓榮泰多推廣南部的農漁產品,兩人不僅在議場敲杯喝起蜂蜜,卓榮泰喝完後還直言「非常甜蜜」。
隨後,謝龍介質詢時依序提及內閣互鬥、救援飛官時吊籃故障的議題,此時與官員互動還算和緩。不過談及死刑有條件合憲,謝龍介語氣變得激昂,並抨擊大法官真的很偉大,判決先說死刑合憲,解釋得不三不四。他說,依照判決,台灣已經進入等同實質廢除死刑的階段,「爛梨子假裝蘋果、爛鹹魚假裝生魚片」。
謝龍介詢問,依據監獄行刑法,目前死刑犯收容有無期限。鄭銘謙說,收容沒有期限,因為是待執行的死刑犯,而這 37 名死刑犯會交由最高檢察署審核。
謝龍介詢問,最高法院會不會發回更審,甚至有無可能撤銷原判決。鄭銘謙表示,這端看個案,但也認為這情況有可能發生。
謝龍介追問,若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這些犯人是否就變成「案件不確定」的狀態,這樣還能收容嗎。鄭銘謙表示,檢察官會建議法院繼續羈押。
謝龍介詢問,這 37 位死刑犯中,有多少是當時判決採一致決。鄭銘謙表示,這要請最高檢察署調閱評議部審核。
謝龍介指出, 37 位死刑犯已經有人被關超過 20 幾年,若沒有再審且經一致判決死刑,是否就能聲請假釋。鄭銘謙並未正面回應,但表示依照現行法律,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為 25 年,但不是 25 年就可以假釋,只是達到執行門檻。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剝奪生命權與剝奪自由權不同,大法官是對剝奪生命權採取比較高的標準。
謝龍介痛批,大法官這種判決不僅違憲,根本是傷害台灣民眾的感情。他說,未來若最高法院重新判後改判無期徒刑,犯人服刑後依規定聲請假釋,應該要先釋放帶到司法院,讓死刑犯跟大法官致謝。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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