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張姓男子覺得被鄰居生活起居聲響干擾,拿橡膠鎚敲地板或以音響大聲放音樂,連續1年半製造噪音、震動,社區住戶蒐證提告,台中地院依強制罪判 4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張姓男子不滿社區隔音差,認為被鄰居生活起居聲響干擾,他拿橡膠槌猛敲地板,或以音響大聲放音樂,連續1年半時間製造噪音、震動,社區住戶自行蒐證、提告。
台中地院審酌,現場住戶錄音蒐證,警方到場密錄器畫面,以及社區主委和張男協調的對話紀錄,轄區警方也持搜索票到張男住處搜索,當場扣得橡膠槌、音響等證物。
台中地院認為,張男不定時用橡膠槌反覆敲擊住處地板,又以音響播放音樂,製造擾人聲響及震動,張男與鄰居同住社區,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卻以強迫手段妨害鄰居安寧。
台中地院考量,張男犯後坦承、態度尚可,但未與鄰居和解,依強制罪判他 4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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