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還是結了,律師的話真的要聽。」
這位女孩兒,在 2017 年曾經諮詢我,男友要求她在除夕的時候到男生家吃飯,她詢問我對於兩個人要不要結婚的意見,我建議他們分手。
妳說妳不懂,為何在這時牽手?我曬乾了沉默,悔得很衝動。就算這是做錯,也只是怕錯過。
她聽到我的答案,就此消失。事隔7年,她想要離婚了。
在一起叫夢,分開了叫痛。是不是說,沒有做完的夢最痛。
欸,不是,我不是要你們分手嗎?結果你給我結婚了,然後現在問我,能不能給我一首歌的時間,把故事聽到最後才說再見。
據說,已婚的男生,跟單身的女生,都是最幸福的人。
所以,如果你對於婚姻有任何的猶豫,請不要跳進去。特別是在交往時:
要你去他家洗碗、跟他媽媽學做菜、要你除夕去他家吃飯、婚後一定要住他家、常常要你請支援收銀、大杯星巴克就是拜金女、不能去 85 度 C 買黑森林蛋糕之類的要求。
結婚?你為什麼這麼想不開,要讓自己不好過呢?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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