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評鑑方式是把思考、推理的過程全擺一邊,只關注最後回答的是否符合「標準答案」(例如數學考試的填充題與選擇題),這其實是很糟糕的事。更甚者,當所謂的「標準答案」不標準時,整個評鑑活動,其實是反智的!
有網友貼出國小二年級的數學考卷,題目為「一盒包子有 9 個,6 盒共有幾個?」學生寫下 6×9=54 卻被老師扣分──因為,「標準答案(也就是「唯一」「正確」的答案)」是 9×6=54;理由是,問「共有幾個」,所以代表單位的「個」要寫前面!用加法寫是9個+9個+9個+9個+9個+9個=54個,用乘法寫就是9個×6=54個,或簡寫作9×6=54,寫成6×9=54,不是給0分就是扣分!
這是一般國小老師很莫名其妙的通病: 國中數學不是告訴大家n+n+n+n+n+n會寫成6×n(當然寫成 n×6 亦無不可)嗎?所以9+9+9+9+9+9 寫成 6×9 哪裡不對了?進一步言之,真要講單位,原題目的單位也不是單純的個,而是類似速度或加速度的個/盒,所以,寫9個×6=54個,沒有比9(個/盒)×6(盒)=54個完整,更沒有不能寫6(盒)×9(個/盒)=54個的道理!
近日,中國《壹讀》報導,有一間公司招募人才,面試官詢問求職者「3、4、5 組成的最大數字是多少?」第一位求職者答以「543」,第二位求職者答以「應該是 5 的 43 次方(筆者註:一個 31 位數)」,面試官均微笑以對;最後一位求職者思考 3 秒後說「答案是 4 的 53 次方(筆者註:一個 32 位數)」,面試官聽完後大讚並錄用這位求職的博士。其實,利用3、4、5組成的「3的4次方的5次方」(即3 的 1024 次方,此為一個 483 位數),比 32 位的「4 的 53 次方」大太多太多了!可見,這位博士的答案根本是錯的,有啥好「大讚」的?
三年前,深圳富士康人力招聘考試的八個考題中,出現一道在許多智力測驗會出現的典型問題──請按規律在()處填上合適的數:1,1,2,3,5,8,13,();「標準答案」當然是 21(8+13)。
稍具數學背景的,都猜想得到,「標準答案」來自於 Fibonacci 數列;問題是,稍具數學背景的也都知道,光列出一串(自然)數,並未指定該數列的名稱或性質(也就是說題目本身根本沒給「規律」),卻在問「按規律」下一個「應該」出現的(自然)數是啥,是毫無意義的!因為,答案有無限多個可能!
綜上,結論是:某些問題的「標準答案」,其實是很反智的!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本文刊載於Dai Pai 台派網站 ,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