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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社會囑目案件,可以「適度」公開

圖片來源: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

新聞: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4)日考察台北地檢署有關「偵查不公開」的執行狀況,但也遭外界質疑,意圖干涉司法。檢察官出身的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擔任立委以來,從未干涉任何個案,但違反偵查不公開一事不斷發生,希望各界關注檢視問題。民眾黨立委張啟楷表示,偵查不公開若成效不好,將大幅刪減法務部預算。

地檢署偵查不公開,只對律師不公開,本來就是律師彼此間常講的笑話。

這個問題本來就應該改進,但應該是「通案」改善,而不是針對「個案」要求改善。

藍白委員昨天跑去地檢署視察,說要監督偵查大公開的問題,結果跑去看囚車走道?這個跟偵查不公開有什麼關係?阿扁當年上銬被拍到,有誰出來靠腰違反偵查不公開的?

民眾黨最近一直靠腰阿北案件,很多偵辦過程被媒體揭露出來,違反偵查不公開。至於他們的秘書長周榆修開庭後出來講檢察官問他為什麼退出民進黨,試圖帶風向,就不是違反偵查不公開了(後來地檢署發新聞稿否認)。反正有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民眾黨說了算。

其實偵查不公開,是原則,但也有例外,像阿北這種社會囑目案件,依照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是可以「適度」公開說明的。

不然民眾黨一直操作「政治迫害」,地檢署不能說明已經查到一堆錢(比如謝國樑給的200萬),但民眾黨帳上沒有嗎?

如果不適度揭露,豈不是讓大家誤以為真的是政治迫害?

民眾黨可以操作帶風向說政治迫害,地檢署不能適度公開,證明不是政治迫害而是單純辦案?

地檢署要改進,但應該是通案改進,而不是阿北這個案子,阿北這個案子其實是可以適度揭露案情的。

(至於某週刊有些內容,大家看看就好,不要全部接受)

民眾黨之前包圍地檢署,現在一堆委員跑去地檢署,說好聽點是要監督地檢署偵查不公開,實際上就是瓜田李下,人家也可以覺得你民眾黨就是干預司法個案。

圖片來源: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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