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 25 日將向立法院提出治水專案報告,書面報告已送至立法院。報告指出,行政院歸納台灣水患致災 5 原因,包括降雨強度超過防洪設施設計保護標準。
立法院 14 日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處理第 9 屆第 6 會期開議事宜時,決定新會期 21 日開議,也安排 25 日由賴清德提出 823 中南部水災之治水機制專案報告並備詢。
賴清德書面報告提及「我們歸納台灣水患致災的原因」,首先指出,當河川斷面過小,在降雨過大或是排水系統清淤不足、末端收集管網不夠,若再加上堵塞,就會使排水系統無法負荷,尤其是地勢局部低窪處會使內水積聚,無法及時排出。
其次,在支流(區排)與主流(中央管河川)交會處,往往因主流水位過高而使支流無法順利排水,以致造成內水排放速率降低,或外水過高導致溢堤致災。
第三,任何防洪設施均有對應的保護標準,如中央管河川為 100 年重現期、區域排水為 10 年重現期、道路側溝為 2 至 5 年重現期。當降雨強度超過防洪設施設計保護標準,淹水災害必然會發生。
第四,當地點位於坡地與平地交界處時,因坡地集水區範圍過大且坡面排水速度大於平地排水速度,使逕流在坡面與平原交界處聚積而形成淹水的災害,也是普遍存在的狀況。
第五,在沿海地區低窪處,降雨期間如又適逢大潮或颱風期間暴潮,雙重影響下就會導致排水系統排洪能力下降,形成積淹水的災害。
談及致力讓水患威脅逐漸降低,賴清德強調,面對極端氣候及大自然的威脅,除了謙卑面對外,也要精進各項作為,包括:強化天氣及豪雨預報及預警的精準度;因應氣候變遷滾動檢討工程效益,持續完成相關水利建設;提高國土韌性讓台灣永續發展;健全調整防災體系;運用智慧創新科技,整備防救災及預警能量。
在書面報告的結語,賴清德表示,823 豪雨事件顯示面對極端氣候日益嚴竣的挑戰,傳統防洪治水的工程建設有其極限,政府必須謙卑檢討,不論中央或地方,應全面性思考以更創新、有效率的方式,共同合作減輕水患帶來的災害。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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