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布,為持續改善高屏地區空氣品質,今天預告修正高屏總量管制計畫,包含加嚴公私場所既存的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等作法,以利改善空氣品質,預計 7 月 1 日實施。
環保署指出,104 年 6 月 30 日訂定「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至今,外界質疑既存固定污染源認可排放量太高,因此再做修正,今天預告,預計 7 月 1 實施。
關於預告修正內容,環保署說明,針對第一期程受管制對象,約 607 家公私場所既存的固定污染源,環保署透過重新認可排放量及指定實質削減目標程序,規範都應符合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所訂各項技術減量基準,對照 105 年實際排放量,各管制空氣污染物預估可再削減約 9% 到 21% 的實際污染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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