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將審議中國人權。台灣 NGO 先前針對中外人權工作者遭任意逮捕或強迫失蹤的情況,提出建議報告,獲聯合國採用,其中關鍵因素正是李明哲案。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關押至今超過 600 天,近期更無預警兩度移監。中方卻始終未對外說明李明哲的確切狀況。
李明哲失蹤以來,他的妻子李凈瑜兩度受邀前往聯合國特別人權機制中的「強迫及非自願失蹤工作小組」說明李明哲處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針對李明哲案撰寫的中國人權報告,在今年 10 月獲聯合國官方報告引用,將成為正式審查時的參考依據。
李明哲在去年 3 月 19 日由澳門入境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後失聯。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直到 10 天後才被動對外說明,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接受中國有關部門調查。
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 2017 年 11 月判處李明哲 5 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 2 年。
根據家屬今年1月提供的監獄告知書,李明哲於去年 12 月 28 日被分配到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南嘴鎮赤山監獄七監區「服刑改造」。親屬可每月會見一次,會見日必須是周二;每次會見不得超過 30 分鐘。
李凈瑜直到今年 3 月過後才得以赴陸探監,至今曾 5 度順利探視;原定 10 月 22 日第 6 度探監,卻在 10 月 19 日接獲陸方間接告知,李明哲遭移監至河北燕城監獄。
事件曝光不到兩周,中方在 10 月 31 日透過台商告知海峽交流基金會,李明哲再次被移監回湖南。
由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已正式受理李明哲案,並將在 11 月 6 日對中國人權狀況進行「普遍定期審議」。兩度移監也令外界聯想,是否與此相關。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針對中國的「普遍定期審查」(UPR)將在台北時間今天下午 4 時舉行。台灣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日前受訪時表示,相關台灣 NGO 代表已經抵達日內瓦,預計與各國團體在場外進行抗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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