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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質疑台灣漁船非法漁撈 漁業署查證中

圖片來源:中央社(綠色和平提供)

就在歐盟官員再度來台查訪台灣遠洋漁業改善作業之際,綠色和平今天質疑 10 艘台灣籍漁船涉嫌非法漁撈,農委會漁業署已確認其中 5 艘合法作業,另 5 艘英文拼字有出入,要再確認。

綠色和平今天公布,去年 2 到 5 月間前往模里西斯共和國調查全球非法漁業時,依據漁船停靠、作業情況,質疑約有 10 艘台灣籍漁船沒有登記在印度洋鮪類委員會(Indian Ocean Tuna Commission, IOTC)2017 年的授權漁船名單當中,有違法作業之嫌。

漁業署署長黃鴻燕告訴中央社記者,漁業署依據綠色和平提供的名單查核,發現有 5 艘在合法名單上,也就是經由漁業署向 IOTC 提報的授權漁船名單,另外 5 艘則是船名的英文拼字有落差,需要綠色和平再提供「CT」船號,以便確認是否是抄船名時發生差池。

綠色和平此次調查也發現,未列入 IOTC 授權漁船名單上的多艘漁船,竟然出現在印度洋,時間還可能長達近一年之久。另比對 2017、2018年的權宜船名單,發現疑似違規權宜船不但船名混亂,且國籍轉換資訊不明,呼籲漁業署確認清楚。

黃鴻燕說,依據「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規定,資方、老闆為台灣人,必須跟漁業署報告在海外哪一國投資經營漁船,這就是所謂的權宜船,但是漁船作業合法與否,則由船籍國的政府管理。

黃鴻燕說,對於權宜船的確切名單,已著手查核,多達 70 艘,也要再跟船籍國家確認,約需 2 到 3 週時間作業;假如有違法之實,會依法開罰,但由於罰款金額度落差很大,必須先要確認違法事實才能確定開罰額度。

台灣遠洋漁業因非法捕撈,於 2015 年遭歐盟舉黃牌警告,漁業署 2 年多來除了在法規面改善,也以電子系統監測捕撈漁獲。去年 10 月歐盟首度來台查訪,結果以執法仍待加強為由,將台灣繼續留在觀察名單。歐盟官員近期再度訪台 9 天,明天最後一天,漁業署和台灣遠洋漁業爭取解除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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