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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腦死器捐 家屬要讓大愛延續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geralt

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員警 23 日在國道 1 號處理事故時,遭後方車輛高速追撞警車,造成車內 2 警員受傷,其中王黃冠鈞經醫院搶救 4 天後判定腦死,家人決定讓王黃冠器捐延續大愛。

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 3 名員警,23 日凌晨 1 時許,前往國道 1 號南下湖口路段處理故障車輛,但在其中一名員警下車擺放三角錐時,後方一部汽車卻高速追撞警車,車內 2 名員警受波及,其中 21 歲的王黃冠鈞在送醫急救後昏迷指數 3,並轉林口長庚醫院救治。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表示,經過院方多日治療,王黃冠鈞病情並未好轉,昨晚醫生判定腦死,家屬在考慮之後決定為他器官捐贈,並已開始進行相關的程序預計下午進行,希望將王黃冠鈞的愛延續,讓需要的人能夠活下去。

王黃冠鈞的爸爸表示,醫生在病情分析時說明,王黃冠鈞腦部受損嚴重,腦部已開始衰退,器官接收不到指令,因為大家的祝福,王黃冠鈞也將這個祝福分享出去。所以家人做了一個決定,就是將王黃冠鈞的愛(生命)延續出去,讓需要的人因為王黃冠鈞的愛活下去。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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