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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E豬瘟專家:成立緊急基金可鼓勵疫情通報

圖片來源:pixabay

台灣正嚴防非洲豬瘟入侵,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專家曾建議,防範疫情的關鍵是早期偵測及嚴格管控,成立緊急基金以補償須撲殺豬隻的業者,可鼓勵通報,也是預防措施之一。

非洲豬瘟是高傳染性疾病,死亡率可達 100%,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列為要強制通報的疾病之一。

歐洲曾在 1960 年代的西班牙、葡萄牙及義大利薩丁尼亞島發現病例,葡萄牙及西班牙於 1990 年代相繼根除,但在薩丁尼亞仍屬地方性動物疾病;1985 年及 1986 年,比利時及荷蘭分別通報小範圍疫情,後來成功根除;2007 年,東歐的喬治亞也通報疫情。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非洲豬瘟專家桑傑士-維斯卡伊諾(Jose Manuel Sanchez-Vizcaino)曾針對預防及控制非洲豬瘟提出建議。

他在一份 2012 年發布的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文件中表示,非洲豬瘟並無治療方法或有效疫苗,防範疫情的最佳策略應建立在早期偵測及採取嚴格管控措施之上。

桑傑士-維斯卡伊諾說,一定要在爆發疫情前先制定緊急方案,所有國家都要有一套因應非洲豬瘟的緊急方案,尤其是最有可能感染疫病的國家;以管控疫情為目標的緊急方案,要包括撲殺所有染病及可能接觸病毒豬隻的措施,還有消滅豬隻骨骸的措施。

若養豬業者發現疫情,需要撲殺豬隻,應獲得適當補償,以免業者因擔心賠錢而延誤通報。

桑傑士-維斯卡伊諾表示:「因此,應成立有法律依據的緊急基金,用來補償撲殺豬隻的業者,這對鼓勵疫情通報、確保管控計畫順利進行來說,是關鍵性的預防措施。」

他提到,緊急方案應適用於每個國家各自的流行病學、衛生、生產、基礎建設等條件,並符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規範及建議。

桑傑士-維斯卡伊諾還建議製作實用指南,詳細寫明各項緊急措施,涵蓋從懷疑豬隻染病、通報、檢視養殖場、生物安全措施、臨床解剖試驗、採樣及送交實驗室、流行病學調查模式、豬隻進出養殖場的紀錄、撲殺方式細節、消滅骨骸程序、清潔及消毒方式、劃定區域,一直到偵測媒介及使用哨兵動物(sentinel animal)的條件等。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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