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聲明,除了那些專門吃人或害人的動物之外,尖尾對其他動物可以說都一視同仁,如果硬要挑語病的話,我承認最多就是對豬類有更強烈的一視同仁吧,所以尖尾實在沒有理由要批評馬長得醜。還記得小時候看那部「銀駒獨行俠」西部片,對那匹銀白色駿馬的愛慕更甚於男主角。既然這樣,幹嘛說「馬不知臉長」?噯,你沒聽說嗎,人類是所有動物的天敵,所有動物的惡名幾乎都來自人類。這句諺語當初究竟來自哪一個姓馬的壞人,已不可考,但是很遺憾,當前有一位馬先生卻坐實了這句話。
本週二監察院舉辦了今年第一次的彈劾審查,尖尾正巧輪值主席。彈劾對象是上任才一星期的台大管中閔校長,他在馬英九總統任內擔任三年的政務官,期間卻在港商「壹傳媒」台灣分公司出版的「壹週刊」定期匿名撰稿,「違法兼職」証據確鑿。審查會從早上九點半開始到十二時半全部結束,因屬「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採取具名投票方式,遂以七票對四票通過彈劾。這個比數值得紀念,因為以往本院大小案件表決,凡是涉及藍綠立場對立時,馬英九提名的「馬系委員」一向軍紀嚴明、不曾跑票;但這次審查委員中,馬系明明佔了五位, 杯葛彈劾卻只得四票,讓尖尾差點從主席座位上摔下來。
彈劾案通過的消息一經報導,引起挺管一方歇斯底里症發作,各種理盲與腦殘的論點傾巢而出,迄今未歇,這些都是可以預料到、也不值一駁的。但其中一件足以佐証「馬不知臉長」的,尖尾必須冒著誹謗動物的風險,也要記在〈週記〉裡,那就是半個當事人馬英九的反應。他在接受廣播電台的專訪時,竟然說投同意票的監委們是「可恥」、是「狗尾續貂」,反而對自己任命的政務官違法兼職、「求財若渴」,事前督導不周、事後被別人揭發了,卻用「只是賺點外快」就想輕描淡寫帶過。
用「賺外快」來合法化「兼職」,真的是愚不可及;難道馬英九認為一般人都是免費兼職的嗎?我們不否認有些退休人士不取酬勞、志願從事公益或人道活動,但重點是一旦退休就無所謂兼職了,不是嗎?所以我們可以說,除了「法令另有所定的兼職」(〈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其他任何兼職都是為了賺外快!那麽馬英九說管爺是「賺外快」、不是「兼職」,是不是頭殻有洞?一個人頭殻有洞,就少講幾句,別人或許不會注意,但這不是馬英九的天性,他就是不肯藏拙、自以為是,以致大家無法不看見「馬臉」的確很長,唉。
你如果不相信當過總統的人是這付德性,尖尾再提供一些歷史事實講給你知。馬先生當年在美國哈佛大學留學,就違法兼職從事「職業學生」的工作,專門向「國府」打小報告、出賣其他反獨裁政權的同學,以領取「猶大的銀子」。這還不說,回台後他為了進入中國國民黨的「革命實踐研究院」,可以在仕途飛黃騰達,竟然在申請表格的「自傳」中,留下這段醜事的「自白」,這是不知臉長的第一樁。
類似的是,最近「口譯哥」事件讓大家對這位破格任用的年輕外交官有羡有妒,馬英九或許要搶鎂光燈,又忍不住談起自己的豐功偉業。他表示自己當年還有一件事是口譯哥比不上的,他乃是 1986 年「甲等特考一般行政科」的榜首。但大家都知道,甲等特考在 1994 年已經被當時的考選部長王作榮廢止,因為「嚴重破壞國家考試制度的公平性」,利用這種不光榮的登龍捷徑,馬英九居然至今還在沾沾自喜。不只如此,據媒體所載,馬英九是不是真正的榜首也遭質疑,因為他在筆試及論文審查兩項都落後於其他競爭者,是靠「指定口委」的口試拿高分,總成績才超前的。其實就算是榜首又如何?不瞞你說,尖尾在 1966 年的全國大專聯招入學考試,也拿過「丁組」榜首,但自忖「三分天註定」的運氣成份才是關鍵;就算是「七分靠打拼」的結果,人生的測試何其多,有輸有贏、何足掛齒?
再回到馬英九的「賺取外快說」,我不知道管爺自己聽得下去嗎?〈公務員服務法〉是在 1939 年就訂定的,明白規定公務員不得兼任他項業務,由於「他項業務」太過空泛,嗣後一再用銓敘部函釋的方式補充說明。所以舉凡下班後到報社從事排版校對、到民間工廠或公司當門禁管理、從事跌打損傷的按摩推拿、畫符驅魔解運、拉保險賺佣金、週末到「便利商店」當店員或當導遊領隊等等,不管你想出什麽新花樣,一律都是違法兼職,不准就是不准。
當年的公務員不比今日,絕非社會上的中高所得階層,大部份的公教家庭日常生活要量入為出、只有節慶時才能「打牙祭」或看場電影,所以無不想要有公餘賺點外快的機會,可以在溫飽之餘,多一些生活調劑與保障。可憐這種自食其力、改善生計的算盤,多半是痴人說夢,任你如何發揮創意、「巧立名目」、政府馬上就識破詭計,明令禁止,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恐怕只有膽大包天之徒才不肯就範,不怕丟掉飯碗。所以,如果照馬英九的邏輯,賺外快就不算兼職,那麽兩蔣政府是在和努力「脫貧」的公務員開玩笑、找麻煩?
自台灣經濟起飛之後,這三、四十年來公教人員的所得早已今非昔比,遠遠高出一般農漁勞工階層;尤其管爺之流的政務官,本職的實質薪俸縱使不及西方先進國家,但〈公務員服務法〉所要求:「一人一職,謹慎勤勉,專其責成」,應非強人所難的高調。讓人失望的是,在這樣優渥的工作環境中、位居廟堂之上的特任高官,反而在匿名的掩護下、現金的給付下,肆無忌憚地四處兼職,大小通吃、翬素不拘,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這種心態能說情有可原嗎?而任命他的馬總統在其事跡敗露之後,不但沒有為識人不明向社會道歉,反以「只是賺點外快」為他開脫,還趁機消遣辛苦查案、賣力彈劾的監察委員為「狗尾」,套句尖尾一位老友的用語:
他馬的臉夠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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