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遠洋漁業遭歐盟舉黃牌逾 3 年,漁業署因應於去年提案修正遠洋漁業條例,明定 IUU 的漁獲物或漁產品不得進口,今天表示盼儘速通過修法,以利農曆年後歐盟訪台助益黃牌解除。
國際組織舉發台灣遠洋漁業涉嫌 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行為,歐盟在 2015 年 10 月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不合作國家,迄今已逾 3 年。
近期同樣被歐盟舉黃牌的泰國已經解除黃牌,台灣遠洋漁業能否解除黃牌受關注。
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表示,泰國歷經 3 年半協議改善期,而歐盟官員農曆年後 2 、 3 月間會再訪台,將再確認之前希望台灣遠洋漁業改善的面向落實與否,也希望台灣持續參與國際打擊 IUU 漁業,台灣也持續改善中。
漁業署說,歐盟希望台灣持續配合國際打擊遠洋漁業 IUU 行為,因此「遠洋漁業條例第 14 條之 1 」修正草案明定涉及 IUU 的漁獲物或漁產品不得進口,行政院去年已向立法院提案,期望立法院下個會期能三讀通過。
漁業署也說,草案修正通過後,實際執行面由農委會漁業署、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貿局共同執行。
關於國際組織環境正義基金會(EJF)質疑台灣遠洋漁船在外籍漁工人權、捕海豚等面向仍有違規之處。漁業署說明,仍在調查確認實情之中。
由於仍有以上遭質疑的面向,在農曆年後歐盟官員訪台將再商議,台灣能否在 3 月之後,或是今年內接獲解除黃牌的通知。漁業署說,持續努力,希望儘速解除黃牌,而且解除後也仍要繼續執行、提升漁業管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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