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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副機師不得升訓 勞部:以精神來看恐違法

圖片來源:中央社

華航勞資雙方因工會提出副駕駛升訓制透明化、保障國籍機師工作權訴求,遭質疑有就業歧視疑慮,勞動部官員今天表示,就業歧視條文中並無以國籍作為理由,但以精神來看恐違法。

華航機師工會持續罷工,今天凌晨 1 時起在交通部,華航勞資第 3 度座談溝通,歷經 11 小時漏夜溝通,到接近中午 12 時,因雙方針對副駕駛升訓制透明化、保障國籍機師工作權訴求,雙方認知差距大,因此只達成改善疲勞航班的共識。

機師工會提出副駕駛升訓制透明化、保障國籍機師工作權,遭外界質疑恐違反就業服務法,有就業歧視疑慮。勞動部次長劉士豪今天受訪指出,根據就業服務法第 5 條就業歧視相關規定中,並沒有以國籍作為理由之一。

就業服務法第 5 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劉士豪表示,目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主要都是針對勞動工作權的歧視,當初訂定時,就是以保障國人就業機會平等為目的,所以不得有歧視,因此當時並沒有針對國籍有差別時應該怎麼處理。

不過,有勞動部官員進一步表示,從就業服務法的精神來看,不論是本國籍或外國籍進入公司就是公司一分子,不應有所區別,機師工會所提外籍副機師不得升訓的訴求,恐有就業歧視疑慮。

但為了保障本國人就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則指出,根據相關規定,航空公司要聘僱外國籍駕駛員,其所聘僱外國籍駕駛員人數總和,不能超過自申請日起前 7 年內所自訓的本國籍駕駛員人數及當年度自訓本國籍駕駛員計畫人數總和的 2.5 倍。

也就是說,如果雇主申請日起前 7 年內所自訓的本國籍駕駛員人數及當年度自訓本國籍駕駛員計畫人數總和為 100 人,其所聘僱外籍機師人數就不能超過 250 人。

薛鑑忠表示,這樣的管控機制,不會讓資方只聘僱外籍機師而不培訓本國機師。

薛鑑忠也提到,人數限制是參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意見,若外界若對這樣的限制有疑慮,會適時啟動會商機制請交通部表示意見、檢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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