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勞資談判破裂後,長榮航空人事室協理許平 17 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很遺憾這次調解後,公司雖提出第 4 次調解,但遭工會拒絕。
許平指出,調解破裂的關鍵,是工會要求比照華航、提高長榮空服員日支費,並且須搭配「禁搭便車」條款。許平說:『(原音)這次調解不成立,最主要的原因呢,第一個關鍵是在所謂的一個「禁搭便車」的一個議題,那這個當然大家都了解,就是說,我們長榮航空現在有 1 萬 1 千多位員工,那空服員的部分有大概 4,200 多位,那據我們了解,加入外部這個職業工會的約 3 千多位。那公司一向的管理就是:我們認為所有的同仁,都應該一視同仁,而且應該尊重個別同仁自主性要不要加入工會的一個意願。』
許平進一步透露,公司原本在政府斡旋下,提出針對工會組織本身,每年提供一筆「勞資和諧基金」新台幣 100 萬元,向工會釋出善意,不過仍遭工會拒絕。
許平也指出,長榮過去 4 年的年終獎金都達 4 個月,2016 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後,長榮也在近 3 年內,調薪 7 千到 8 千元,這些部分都優於華航;此外,長榮也願意增設「飛安服勤獎金」,每人每月可增加 1,500 到 2,500 元不等,項目及金額也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可惜未被工會接受。
長榮空服本部協理馮美莉也表示,長榮空服員每月平均工時只有 120 小時,其中包括 75 小時的飛時,遠低於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AOR 所規範的「連續 30 天、230 小時的工時,以及 120 小時的飛時」;而且長榮工時超過勞基法 12 小時上限的比例,已經逐年下降,去年甚至只有 0.14%。
長榮也呼籲工會,大家都是一家人,重啟協商才是解決爭議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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