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指控杜拜的加密貨幣業者阿里巴巴幣基金會(Alibabacoin Foundation)使用他們集團的名稱後,美國法官今天駁回阿里巴巴集團對下令禁用這項名稱的訴求。
這家中國企業之前指稱,阿里巴巴幣基金會傷害阿里巴巴集團在美國的業務,造成當地顧客實際困惑,違反聯邦和州法律。
路透社報導,曼哈頓(Manhattan)地方法官歐特肯(Paul Oetken)指出,阿里巴巴集團未陳述他擁有司法管轄權,無法建立「合理的可能性」,以證明阿里巴巴幣基金會的互動網站被用於在紐約與顧客交易。
這名法官說,阿里巴巴幣基金會最終可能在美國交易所掛牌,或是某家紐約公司代理這家公司網站業務都是無關緊要。
他表示,阿里巴巴集團因聲稱商標侵害而對業務、商譽和聲譽造成的任何可能傷害,都可能發生在這家電商零售集團所位於的中國。
歐特肯解除了一項臨時限制令,這是另一名法官針對阿里巴巴幣基金會於 4 月 2 日發出的禁令。
然而,歐特肯表示,阿里巴巴集團還有機會陳述這起訴訟屬於曼哈頓所管轄。
阿里巴巴集團的美國律師不願發表評論,阿里巴巴幣基金會律師群則未立即聯繫上就此置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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