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高檢署要求各地檢署說明檢察官未結案超過 200 件的原因引發爭議,高檢署今天表示,目的是了解未結案件現況與原因,進而研析改善可能,以減輕檢察官辦案負擔。
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媒體報導高檢署發電子公文給全台地檢署要求說明未結案逾 200 件原因,「高檢署讓基層檢察官怒了」實屬誤會。
高檢署表示,法務部部務會報日前指示,有鑑於各地檢署新收案件與日俱增,未結案件量一併上升,檢察機關檢察長應思考如何合理減輕檢察官負擔,並就個人未結案件高達 2、3 百件以上者了解原因及提供協助,因此發出電子公文了解狀況。
新聞稿指出,為了解地檢署個別檢察官未結案件數量達 200 件以上的真正原因,是否因機關制度面,如案件分流、立案審查、人力不足、收案量激增等問題所致,或有其餘原因,因此於 23 日上午以電子郵件請所屬各地檢署研考科提供資料。
高檢署舉例,桃園地檢署的回覆即指出,某股未結案件有 600 件,是因為負責立案審查;某股 500 餘件未結是因辦理全署的毒偵案件;某股 400 餘件是檢察官所分案件為立案審查外,且為任職未久的檢察官等。
高檢署表示,希望透過各地檢署研考科回報資料,再據以分析有無改善現行制度面問題的可能性,或是有其他可能解決方案,以減輕檢察官辦案之負擔,媒體報導實屬誤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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