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昨閉幕的高雄春吶音樂季,根據主辦單位估計,3 天共賣出約 1 萬 6 千張門票,以每張 2000 元至 3800 元不等推估,門票收入約 4000 多萬元,學者以此推估,旅館、交通、餐飲等效益,創造周邊收益至少有 2 至 5 億元,雖網路有 25 年春吶首度移師高雄「未見人潮」、「冷清」質疑聲,且與觀光局長潘恒旭先前預估的 50 億落差很大,但學者還是肯定春吶為高雄帶來的觀光效益。
想法:
- 星期六剛好帶小孩去旗津海灘玩沙、踏浪、騎腳踏車,才知道春吶移到這個地方舉辦,我應該可以作證,人確實沒有很多⋯⋯
- 雖然人沒有很多,但這些人(春吶群眾)對旗津而言,本來就是多賺的,過去 24 年這些人都是跑墾丁,不是嗎?
- 旗津是一個很棒的地方,沙灘乾淨,還可以看到外海一堆船,小孩很喜歡,是一個好地方,不會輸給淡水。
- 一個地方的觀光,是要一個整體包裝的,不是一個三天的活動就可以提升的,時間也是重點,戶外草地音樂節 Coachella 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需要時間累積的,而且這些活動一開始也不是為了賺錢(重點!)
高雄市政府滿腦子「賺錢」,這樣的急功近利心態,是沒辦法形塑、累積什麼音樂文化的,沒有音樂文化,只有攤販文化,那跟其他地方有什麼不同?人家為什麼要去?
原文出自 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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