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巿焚化廠李姓技工懷疑陳姓同事說他壞話,進而影響考績,傳簡訊恐嚇「同歸於盡」並拿安全帽作勢揮擊對方頭部。二審法院日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李拘役 50 天,得易科罰金定讞。
依據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李男與陳男都在台北巿環保局木柵垃圾焚化廠工作,李男懷疑陳男對外說他壞話,進而影響考績,於去年 5 月間以通訊軟體 LINE 陸續傳送「小心報應」、「你要玩陪你玩,等你在木柵同歸於盡,說到做到」等訊息給陳男。
李男後來在木柵焚化廠的休息室內,動手推陳男,還拿腳踏車安全帽,抓著陳男衣領,二度作勢揮擊頭部。陳男事後報警提告。
法院審酌,李男不顧與陳男逾 20 年的同事情誼,不以理性溝通解決糾紛,作勢頭部攻擊行為,稍有不慎,極有可能產生無法挽回結果,犯後沒有真誠反省,至今沒有與陳男達成民事和解,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 50 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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