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巨擘華為的網路安全長沙福克(John Suffolk)今天告訴英國國會,華為已被告知即便中國提出要求,華為沒有義務替北京政府從事間諜活動。
沙福克在委員會聽證會上表示,華為已經諮詢律師意見,以釐清規定國內企業必須在安全事務上與政府合作的中國法律,是否可強制華為執行外國情報工作。
他在聽證會上承認,華為前董事長孫亞芳曾與中國國家安全部有關聯。
美國總統川普政府以這條法律為由,試圖迫使全球各地政府別在 5 G 網路發展計畫中使用華為設備。
沙福克是在英國準備公布延遲已久的 5 G 網路政策方針之際,出席英國國會科學與科技委員會。
沙福克說:「中國沒有任何法律可以強制我們在任何事務上與中國政府合作。」
英國與其他國家對一系列中國法律存有疑慮,包括 2017 年 6 月通過涵蓋私人公司與情報事務的法律。
委員會成員路易斯(Julian Lewis)援引這條法律表示,北京有權「要求相關機構、組織與平民(向不同中國安全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與合作」。
沙福克說,由於這條法律語意「不明」,華為諮詢了公司的律師,以及倫敦高偉紳律師事務所(Clifford Chance)的顧問。
沙福克說:「許多國家都制定語意不明的法律,我們必須經歷與中國政府釐清的階段,(中國政府)已出面表明(間諜工作)不是對任何公司的規定。」
他說:「我們已經由我們的律師再度確認,並讓高偉紳律師事務所再次重新確認。我認為沒有這類的義務。」
路易斯稱沙福克的解釋「完全難以置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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