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反送中」行動。法務部今天表示,該草案內容引發人權保障疑慮,在此疑慮未能消除以前,台灣與香港間難以推動任何與逃犯移交有關的司法合作。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香港保安局 2 月 12 日釋出修訂逃犯條例的訊息,並對外公開表示,修例目的,是為了回應台灣所提出港女命案司法互助與遣送嫌犯的請求。
法務部表示,香港若能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基礎上,與台灣建立司法合作機制,法務部本於積極建立國際司法合作關係,以實現司法正義的一貫立場,自然樂見其成,但若沒有平等、保障人權等基礎,就沒有司法合作。
新聞稿提到,香港保安局 3 月 26 日提出的修例草案內容,將使任何身在香港之人,不論國籍為何,均有被送至中國接受刑事調查及審判的可能,此舉已引發國際間對在港人員人權是否可獲保障的疑慮,在此疑慮未能消除前,台港間實難推動任何與逃犯移交有關的司法合作。
法務部指出,先前已經公開表示,無法接受港方以修例草案作為移交港女命案人犯基礎的立場,期許港府能廣納外界意見,重新思考修例方向;簡言之,法務部只有在人權保障疑慮已除的情形下,才有可能與香港進行逃犯移交的司法合作。
港女命案指的是香港籍潘姓女子去年 2 月 8 日入境台灣,疑似於同月 17 日在台北市大同區一家飯店被同行男友陳同佳殺害,並被棄屍於台北捷運竹圍站附近。
陳同佳犯案後獨自返回香港,承辦的士林地方檢察署去年底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並同步發函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犯嫌至台受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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