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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執法遭告判賠 警政署提供法律協助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員警 4 年前處理民眾互毆案遭提告國家賠償,台北地院民事判決賠償新台幣 12 萬元。信義分局今天說,將提上訴,警政署「警察專屬律師團」也將提供協助。

信義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轄下五分埔派出所於 2015 年 7 月 19 日下午接獲 110 通報,指轄內永吉路 517 巷有民眾互毆案,派員前往發現一名受傷男子和他的妻子在場,便請 119 派員協助送醫。

受傷男子的妻子在等待救護車到達期間,主動提供涉案犯嫌身分及處所,並帶員警前往店家查訪,不料到場要查證犯嫌身分時,店內一名劉姓女子大聲咆哮並持工具揮舞。

警方勸導制止劉女無效,便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實施保護管束,劉女和其家人拒絕配合並阻擾,隨後表達身體不適,由警消陪同就醫,但劉女到醫院急診室時及檢查確認無礙後,都不斷謾罵咆哮和喧鬧,經警認定符合保護管束要件,便依法將她帶回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劉女委任律師在場也未提出疑義。

劉女事後對執勤員警提出傷害、偽造文書等告訴,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裁定員警不起訴處分;劉女另主張國家賠償 51 餘萬元,經台北地院民事判決賠償 12 萬元,其餘聲請均駁回。

信義分局表示,對司法審判表示尊重,並力挺執勤員警執法決心,後續將再提上訴,以維護社會秩序及捍衛員警執法尊嚴。

警政署也發出聲明,署長陳家欽不忍同仁勇於執法,卻獨自面對法律訴訟,獲知此案後,第一時間已洽請警政署「警察專屬律師團」協助員警討論後續訴訟事宜,要當第一線員警的法律後盾,以實際行動支持員警強力執法。

另包括台中市警察局東勢分局土牛所員警於今年 2 月 2 日執行酒駕攔檢勤務時,針對疑為酒駕車輛的駕駛人實施酒測,經不起訴處分後,當事人昨天到警分局對員警提出妨害自由、偽證、誣告等罪告訴,警政署也同步啟動法律協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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