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中市女童疑遭保母虐待重傷昏迷,劉姓社群網站版主昨在網路直播號召約 500 名群眾包圍保母租屋處要求保母出來面對,引爆多次衝突,偵查隊長還遭「蛋襲」,最後出動鎮暴部隊才嚇阻群眾事件,雖然有不少民眾同情小女童的遭遇,但民眾不理性的行為,也引起許多網友痛批根本是藉機鬧事,「根本是暴民」、「假正義」,律師表示,「鄉民正義」的行為可能涉犯煽惑他人犯罪、恐嚇、妨害自由、社維法等法規,檢警已經介入調查,民眾的行為不叫「鄉民正義」,而是「非法暴力」。
想法:
- 台灣法律下,除非是現行犯,否則警察沒有法院搜索票、檢察官核發的拘票連進去保母房屋都沒辦法,什麼叫做「叫警察把壞人抓起來」?
以為在演包青天嗎?
- 號召的人怎麼知道保母住處?這個有沒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呢?
- 「號召」大家出來很容易,把人帶走很難,跟遊行一樣,你把人帶出來,就要負責把人帶回去,還要確保參加活動的人不會違法,這個是很大的責任,況且有些人跑到現場,根本不是關心小孩受傷,而是要趁機鬧事,你一個發起人怎麼有辦法控制呢?
- 私法正義固然大快人心,但也代表了「別人也可以這樣對待你」!
這樣的世界,是大家要的嗎?
- 真的關心受虐兒童,請多觀察四周,如果疑似有受虐兒,請打 113。
原文出自 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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