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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承俊感謝南韓大法院判決 回韓是平生願望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WilliamCho

美籍韓裔歌手劉承俊的簽證案訴訟代理人 11 日對韓聯社表示,劉承俊由衷感謝三審的南韓大法院裁定駐洛杉磯總領事館拒發他簽證是違法,回到南韓是他平生願望。

持美國綠卡的劉承俊 1997 年在南韓出道紅透歌壇,他曾屢次公開承諾履行兵役義務,體檢被兵務廳判定符合以公益服務替代服兵役的標準,但他在服役日期到來之前的 2002 年 1 月突然放棄南韓國籍,成為美國公民,被免除兵役。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劉承俊方面表示, 2002 年獲得美國公民權引發逃避兵役爭議被禁止入境後,他不斷嘗試重新踏上韓國土地,這是他平生的願望。

劉承俊不服南韓駐洛杉磯總領事館拒簽而提起的行政訴訟,一審和二審接連敗訴,但大法院(最高法院) 10 日推翻原判,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二審法院)重新審理。

報導指出,如果重審勝訴,領事館就要重新判斷是否向劉承俊簽發在外同胞簽證(F- 4 簽證)。訴訟代理人表示,早料到即便劉承俊一審、二審勝訴,對方也會不服上訴,因此一直在等待大法院的判決,大法院發回重審可能使二審變長。

南韓最高法院裁定拒簽違反行政程序後,兵務廳說,尊重三審結果,同時表示將不斷制定有效措施杜絕透過變更國籍逃避兵役的現象。

報導指出,南韓政府去年修改「關於旅外同胞出入境及法律地位的法律」,對於為逃避兵役義務取得外國國籍的人士,限制其在外同胞居留資格,在上述人員年滿 41 歲之前拒絕簽發F- 4 簽證。在國外 17 年之久的劉承俊現年已 43 歲。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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