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新法上路滿 2 週年,財政部統計,受違規超量攜帶新台幣罰則由退運改為沒收後,過去一人夾帶逾千萬新台幣出入境的「人肉運鈔車」現象及再犯案件均降為 0 件,遏阻效果明顯。
洗錢防制新法 2017 年 6 月 28 日上路,配合新制,海關也由當時起,擴大並強化對旅客出入境攜帶貨幣及洗錢之虞物品的管制。旅客違規攜帶逾新台幣 10 萬元,罰則由退運改為沒收:同時,攜帶鑽石、白金等有洗錢防制之虞物品,若屬非自用且價值逾 50 萬元又未申報,將就超過 50 萬元部分,處以罰鍰。
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新制上路 2 年內(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主動申報超量貨幣、物品的案件共 9 萬 2209 件,平均每月申報 3842 件,比新制上路前年增 26.8 %;在海關加強宣導、查緝下,旅客主動誠實申報意識提升。
至於未申報及申報不實案件,新制上路內 2 年共查獲 388 件,比新制上路前 2 年大幅增加 67.24 %;其中以違規超量攜帶現鈔件數最多,高達 372 件。
關務署指出,新制上路後,因違規攜帶新台幣罰則趨嚴,查獲案件由原先的每年平均 60 件降為 47 件,一人攜帶千萬以上新台幣闖關的案件也降為 0 件,過去不時會出現的「人肉運鈔車」情形明顯改善,進而可打擊地下匯兌現象。
不過,相對違規超量攜帶人民幣的件數在新制上路後 2 年間大增 3.8 倍。關務署分析,一方面可能與近年中國加強外匯管制,資金匯出不易有關,另一方面可能是因應防疫非洲豬瘟,海關加強對中國入境旅客查緝所致。
另一方面,在郵包部分也有零星違規寄送超量現鈔及洗錢之虞物品的情形。新制上路 2 年內,共查到 4 起以郵包寄送金條的案件,寄送品名謊稱為五金,但實為黃金金條,由同一人寄送 4 個包裹到日本各處,推測是要寄送至日本販賣套利,最終遭罰鍰 300 多萬元。
以郵包寄送現鈔的案件則查獲 1 起,謊稱寄送衣服,但實際上是寄了 40 萬元新台幣現鈔到馬來西亞,最終,超額攜帶部分( 10 萬元以上)全遭海關沒收,上繳國庫。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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