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公布放寬及明訂 3 大金融基金資金運用項目,包括地震基金、特補基金與安定基金可投資股票或台股 ETF 基金,按照其資本額或淨值的固定比率,預估將有數 10 億元的資金挹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今天表示,放寬及明訂 3 大金融基金資金運用項目,包括負責住宅地震險保障機制的地震基金、負責強制車險肇逃的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及負責保險業場外監理及退場機制的保險安定基金。由於財團法人法在今年 2 月正式上路,金管會就其主管的財團法人進行法規檢視,並將相關規定依實際運作需要、現行法令規定與財團法人法規範衡平性等考量等,進行調整。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 3 大基金都有肩負政策使命及安定市場的功能,因此明訂相關負責人任用、代理及資金運用的項目與限額。
保險局說明, 3 大基金以往資金運用以保守穩健為原則,多是銀行存款、公債、定存單等,這次有擴大開放一些項目及訂定投資限額,但仍是以穩健、投資等級為原則。
其中,放寬開放投資台股 ETF(指數股票型基金),如特補基金最多可投資其淨值的 20 %,若是直接投資台股則是資本額的 5 %;地震基金可投資ETF基金,最多為資金總額的 0.5 %,安定基金則可投資 ETF 基金最多占其淨值 20 %。
保險局表示,這些政府基金若能以 ETF 基金作為其資金運用項目,中長期可帶來穩定及不錯的收益,也可為台灣資本市場創造新的資金動能。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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