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公布,經查郵局 4 大分支有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洗錢防制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共計有 26 項缺失,依照規定,處以罰鍰新台幣 80 萬元及 25 項糾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公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的板橋埔墘郵局、台北雙連郵局、彰化光復路郵局、高雄青年郵局 4 大分支,在辦理簡易壽險業務及壽險處辦理一般業務時,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洗錢防制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罰鍰新台幣 80 萬元。保險局官員表示,中華郵政此次被罰 80 萬元,為歷年最高。
金管會今天公告對郵局的裁罰案,共計多達 26 項缺失;其中辦理防制洗錢作業,未依據客戶的重要性及風險程度,訂定定期審查的標準及作業流程規範,共計罰鍰達 50 萬元。
此外,郵局查核單位未能有效查核契約異動、新招攬案件情形,且對同一業務員同日受理同一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再投保新契約案件,未查核並瞭解原因;招攬及核保作業未確實評估保戶的保險需求及商品適合度等缺失,罰鍰 30 萬元。
金管會表示,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30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規定、洗錢防制法第 7 條第 5 項規定核處罰鍰新台幣 80 萬元整,以及依保險法第 149 條第 1 項予以 25 項糾正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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