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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開跑 7天湧入近2萬戶申請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mastersenaiper

營建署主秘王東永今天表示, 108 年度住宅補貼已於 22 日開始受理申請,截至 29 日已有約 1 萬 9600 戶提出申請,今年首度開放線上及未滿 20 歲的已婚者申請,受理申請期限至 8 月 30 日。

108 年度住宅補貼自 22 日受理申請,內政部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營建署主任秘書王東永在出席時指出,今年度核定的租金補貼共有 6 萬 5963 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4000 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2000 戶。截至 29 日,已有約 1 萬 9600 戶提出申請,呼籲有需求且符合資格的民眾,記得把握機會申請。

王東永表示,為便利民眾申請補助,今年首度開放可線上申請,也放寬未滿 20 歲但已婚者申請,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於 8 月 30 日前,上網或以書面提出申請。另外,針對「租賃契約補件期間」,原規定應於核發核定函次日起 2 個月內補件,今年也放寬為 3 個月內補件。

王東永指出,過去常有民眾反應因房東考量課稅問題,無法申請租金補貼,政府現在已修法,使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 3 項稅賦優惠,有空、餘屋的屋主,可考慮將住宅出租給申請租金補貼的房客,即可享有優惠。

營建署日前表示,房東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且接受補貼的租客,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新台幣 1 萬元的「綜合所得稅」免稅優惠。

王東永表示,若是已接受租金補貼者有遷居的情形,務必於遷移後 3 個月內向遷移後的地方政府申請變更。若受補貼期間取得住宅,或將受利息補貼的住宅移轉給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的第三人,應事先主動通報各地方政府,避免溢領而產生後續追繳紛擾。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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