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為提供更好服務,今年 8 月開始,將主動提供符合身障免課使用牌照稅資格者的資訊給地方稅稽徵機關,身心障礙者免自行申請,即可享免稅優惠。
財政部說明,根據使用牌照稅法,提供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照者使用的車輛,在車主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前提下,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人以 1 輛為限。不過,先前由於相關資料庫仍未整合,因此還是要由民眾自行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牌照稅減免申請。
財政部表示,為更加便民,提升服務品質, 8 月起財政資訊中心會運用衛生福利部「全國身心障礙檔」資料,主動審查「全國車籍檔」,篩選出符合身障資格的免稅車輛,主動註記為免稅車輛,並由車籍所在地之稽徵機關通知其所有權人。
財政部說,也就是免再由身心障礙者自行提出申請,即使以後車籍隨戶籍異動,也可繼續享有免徵優惠;免稅車輛註記作業全部完成後,若發現有車主忘記來申請,導致有溢繳稅款,稽徵機關將主動辦理退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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