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的雲林古坑農地未農用案,改善期限今天截止,雲林縣政府表示,至今未收到回覆,縣府將在 23 日本週五前發文給屋主安排會勘。
李佳芬在雲林縣古坑鄉田心村的農地爭議,初次會勘已認定「農地未農用」,雲林縣政府行文限期一個月改善,今天是改善截止日,依初次會勘時比對資料的農地面積 502.75 坪,依規定 9 成要農用,約 50 坪可建農舍使用,農舍外地磚等是否種植農作物,將待縣府進一步安排會勘。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陳炳坊指出,今天是李佳芬農地改善期限截止日,至今未收到公文、到縣府或電話等回覆,依照程序將於 23 日前發文給屋主安排會勘,查核改善情況是否符合規定。
陳炳坊指農地應種植農作物,李佳芬農地面積扣除提供公共使用的巷道面積後,才列入計算農用面積須達 90 % 的規定,若未符規定將移請雲林縣政府地政處,以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新台幣 6 萬至 30 萬元;有關農用面積和實際農作情形,將行文安排會勘查核實際情況。
至於李佳芬農舍依照違章查報,已認定一至二樓迴廊及後側有增建,與原發給使用執照不符合,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已函文要求改善(補照或復原等),期限至 8 月 24 日止。
另外,李佳芬娘家在西螺埔心的祖墳,經所在地主管機關西螺鎮公所違規墳墓查報結果,認定未葬在公墓且墳墓埋葬時未向西螺公所申報核准,雲林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已行文通知墓主李日良(李佳芬叔叔)限期 9 月 12 日前陳述意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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