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業者 Foodpanda 今天完成勞工出勤補件資料。桃園勞檢處表示,因未在外送員事故發生 8 小時內通報,將依法開罰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其餘後續將視業者資料再依法辦理。
桃園市勞動檢查處表示,勞動部已認定平台業者 Uber Eats 及 Foodpanda 與外送員屬僱傭關係,並要求兩家業者在今天下午 5 時前提供勞工出勤紀錄、勞工名卡及工資清冊,而 Foodpanda 公司代表趕在下午 4 時 55 分許將資料送達,完成補件作業,但初步查驗勞工名卡仍有缺項,後續將請業者陳述意見後依法辦理。
依照勞基法第 7 條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違者可罰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第 23 條規定應置備工資清冊,違者可罰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第 30 條規定應置備出勤紀錄,違者可罰 9 萬元以上、 45 萬元以下罰鍰。
勞檢處指出,由於業者未在職業災害發生後 8 小時內通報市府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規定,市府確定將處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未替外送員投保勞保,也未給予罹災者家屬喪葬費與死亡補償,則違反勞基法第 59 條規定。勞動檢查處表示,市府將持續關注後續補償狀況,若業者仍未補償,依法可處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局目前已經派出職業災害個案管理員,主動協助罹災者家屬辦理後續職災慰助事宜,並要求業者落實安全管理作為,以維護勞工權益,降低職業災害發生。
面對中央社記者詢問公司的後續賠償及處理方式,業者代表人員僅低調表示「不方便回答」。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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