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局統計,目前因民眾未繳 ETC 國道通行費,每年寄出催繳通知平信郵資約新台幣 3000 多萬元,配合政府節能減碳,預計 7 月中旬後,只要民眾同意,就會改成以電子郵件通知。
交通部已在昨天發布修正後的「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增訂書面知得以電子郵件代替的規定。
高公局說,2013 年 12 月 30 日實施國道 ETC 電子計程收費後,民眾若逾時未繳納,高公局先寄平信通知補繳,郵資由高公局支付,若期限內仍未補繳,再寄雙掛號通知,郵資則由用路人負擔。
高公局統計,每個月以平信寄出用路人欠費的催繳單,平均約 60 萬件,每年支出的郵資約 3000 多萬元。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今天在記者會中說,現在很多帳單都電子化,相關管理辦法已修正,國道通行費欠費書面通知單也可在取得民眾同意下,改成電子郵件通知。
根據高公局規劃,7 月中旬後,民眾可透過遠通電收客服電話,或至遠通公司全省服務中心申辦以電子郵件取代書面通知欠費。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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