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市田寮里長羅正田 2 月因妨害投票正確未遂罪判決確定,卻超過 9 個月未依法解職,換算估計溢領里長事務補助費逾 40 萬元,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今天痛批「太扯了」。
頭份市田寮里長羅正田去年競選里長時,安排堂兄、堂嫂將戶籍遷入選區,因幽靈人口案件涉犯妨害投票正確未遂罪,今年 2 月遭苗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4 月,緩刑 3 年,並向公庫支付 6 萬元,褫奪公權 3 年確定。
曾玟學指出,依法羅正田早該被解職,但頭份市公所、苗栗縣選委會均稱「未收到法院判決」,直到最近有人提醒這件事,公所才在幾天前將里長解職,「這件事,實在太扯」。
曾玟學表示,過去其他縣市也出現過同樣狀況,判決確定後,沒有解職繼續做,理由都是「不知道」,所以里長就繼續當,以每個月 4 萬 5 千元的里長事務補助費來看,羅正田溢領金額逾 40 萬元。
頭份市公所指出,經民眾反映後向苗栗地院確認,請法院寄出判決書正本,已在 12 月 2 日解除羅正田里長職務,也將依法追討溢領費用。
苗栗地院表示,選舉訴訟案件判決書除要寄給當事人外,也要寄給所屬機關,承辦書記官坦承疏漏,以致頭份市公所、苗栗縣選委會及縣府都未收到判決;苗栗縣選委會副總幹事曾雪花說,將於接到公所解職公文後, 3 個月內辦理補選。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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