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二林工商前校長鄭玉珠涉不實申領公共關係費購買空氣清淨機贈與跟校務無關的友人,被監察院彈劾後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審理後,判決降 2 級改敘。
鄭玉珠涉嫌於 2017 年間購買空氣清淨機自用、贈送王姓友人,再拿著商家開出單據向學校申請公關費,涉嫌商業會計法等罪。鄭玉珠於偵審期間坦承犯案,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0 個月,緩刑 2 年,判決確定後需向公庫支付新台幣 5 萬元。
監察院去年 8 月間認定,鄭玉珠涉及以公共關係費購買空氣清淨機贈送予與校務無關的友人,損及機關及教育人員形象,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違法事證明確,彈劾鄭玉珠,並移送公懲會懲戒。
鄭玉珠答辯指出,王姓友人在她父母相繼過世時經常給予協助,她心存感激而一時失慮,非常懊悔,已於刑事案件中坦承認罪,並已主動繳回擔任校長期間所有領取過的公共關係費,還受到教育部記一大過、改任教師、停職等嚴厲懲處,希望從輕懲處,以啟自新。
公懲會審理後認為,鄭玉珠所為除觸犯刑罰法律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不法所得金額雖不高,違失件數卻非單一,且身為校長理應落實教育人員誠實清廉形象,為下屬表率,判決降 2 級改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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