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林內焚化廠案遭判刑 8 年定讞,今天發監執行,支持者群聚雲林地檢署前送行,大批警力出動警戒,現場氣氛緊繃,引起路過民眾側目。
張榮味遭判刑 8 年,今天發監執行,雲林地方檢察署刑事執行科通知他上午 10 時報到。張榮味在胞妹立委張麗善等家人陪同下,9 時 30 分就抵達雲檢,先向到場支持者感謝致意,許多支持者含淚與他擁抱送別。
雲林地檢署昨天晚間約 6 時,駁回張榮味延後執行發監的聲請,理由是不符合法定原因,張榮味委任律師直批是「司法追殺」。
立委張麗善服務處號召「雲林鄉親大集合」,上午 9 時到雲林地檢署,為張榮味獻上溫暖與祝福,雲檢周邊道路群聚手綁黃絲帶的群眾,大批警力在場警戒。
張榮味向刑事執行科報到後,由檢察官確認身分,隨即由警備車載往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執行入監。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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