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今天函請台中市政府提供「天外天劇場」文資相關審議行政程序,台中市文化局表示,市府尊重各界意見及專業審議結果,將於收到正式公文後提供。
台中市政府於 6 日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決議「天外天劇場」不予指定為古蹟,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文資局對此審議結果,除函請中市府提供相關審議行政程序資訊,確認是否符合文資保存法等規定外,也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逕列暫定古蹟作為,爭取再行溝通空間,並已聘請保全人員現場協助,確認是否有拆除作為。
對此,台中市文化局表示,此案從 2015 年以來,文化局已舉辦超過 15 場相關會議,為了慎重起見, 2018 至 2019 年更委託學術單位進行專案調查研究,相關事證均列入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討論內容。最後依照文資審議會法定程序,維持 104 年審議結果,不予指定為古蹟,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
台中市文資處進一步指出,台中市文資審議會委員共有 15 人,其中 3 名府內委員未參與表決,其餘 12 人包括文史團體代表、建築學者、律師、文化資產學者等,在指定古蹟表決時, 2 票同意、 9 票不同意、 1 人未圈選;登錄歷史建築部分, 4 票同意、 7 票不同意、 1 人未圈選。
文化局指出,市府尊重各界意見,也尊重文資審議委員會的專業審議結果,會持續努力進行文化資產保護工作。至於文資局函請市府提供相關審議資料,市府將於收到正式公文後提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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