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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期外出進香 台南男子恐被重罰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南市歸仁區一名陳姓男子 11 日由香港入境返台,依規定應居家檢疫至 25 日,但昨天擅自外出參與進香活動,今天下午在高雄被警方尋獲後護送回家。台南市長黃偉哲指示依罰則處理。

台南市政府民政局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姓男子應居家檢疫至 25 日解除監測;防疫人員在 11 日至昨天都有取得聯繫,但昨天晚間卻多次未能聯繫上,便由警政機關協尋。

台南市歸仁警分局分局長梁仁輝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動員 10 名警力全力搜尋。經路口監視器畫面得知陳男昨天下午 5 時騎機車出門,在手機最後發話位置,得知可能前往高雄市梓官區參與宮廟進香活動。警方擴大訪查,今天下午 2 時許在梓官找到人。

台南市民政局指出,陳男已由衛生局指派專車送回家中繼續檢疫程序,並由警車隨行護送。黃偉哲獲悉有居家檢疫者違規擅自外出後表達遺憾之意,已指示衛生局依相關罰則處理。

台南市政府呼籲,依「嚴重特殊傳染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自 2020 年 2 月 27 日起,違反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的民眾,將從重裁處最高新台幣 100 萬元罰鍰。凡應遵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的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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