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王幼玲認為,考選部對視障考生疑僅提供固定規格的放大試題,影響考生平等應考權利,今天申請自動調查。對此,考選部回應表示,會充分配合調查,提出完整的說明。
監察委員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0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疑發生視障考生事先提出需要試題放大至20號字體的請求,而考選部卻只願提供「固定規格之放大試題」,致影響考生平等應考之權利,引起王幼玲關注,並申請自動調查。
王幼玲指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下簡稱 CRPD)第 2 條定義「合理調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是為了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只要不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應根據具體需要進行必要及適當的修改與調整。
此外,憲法第 7 條及第 18 條揭示人民享有平等的應考試權,國家應實質地斟酌規範事物性質的差異而為合理區別對待,因此,為落實對身心障礙者之扶助與保障,應視不同障礙類別與程度,有彈性地提供應考協助。
新聞稿指出,但視障考生請求提供 20 號字體的試題遭考選部拒絕,考選部有無依身心障礙考生個別需求提供適當協助,試題字體大小為何不能依視障考生需求處理,與考試公平性有何衝突,考選部的行為是否屬 CRPD 第 2 條第 2 款拒絕提供合理調整,而構成基於身心障礙的歧視,進而影響考生應考之平等性,是否違反 CRPD 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25 條第 3 款服公職的權利等相關問題,有深入調查的必要。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