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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指滅火器二氧化矽致癌 消防署:正蒐集資料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中)15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乾粉滅火器的填充物含有致癌物二氧化矽,若有致癌疑慮就應研擬逐步汰換期程。圖片來源: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說,乾粉滅火器的填充物含有致癌物二氧化矽,若有致癌疑慮就應研擬逐步汰換期程;消防署表示,環保署未將二氧化矽列為公告的毒性化學物質,消防署正做資料蒐集,將再檢討是否修正相關規範。

陳椒華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時表示,乾粉滅火器充填物質裡含有二氧化矽,在勞動部有毒物質認定中,屬於一級致癌物,充填時近距離接觸恐會有粉末散布在空氣中,是充填人員可能暴露的最大危險,消防人員使用時也可能有危險,而滅火器使用後遺留在現場的物質,如果再用水去沖,會讓致癌物散布在環境中,非常危險。

陳椒華說,應從源頭控管,消防署應釐清台灣乾粉滅火器的詳細成分與比例,同時參考先進國家,如果有致癌疑慮就應研擬逐步汰換期程,訂定規範;職安署應針對填充滅火器工作場所是否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來輔導,從原料、法規、工作場所職場安全,多管齊下來改善。

滅火器製造及藥劑更換充填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廖偉任說,參考其他先進國家,乾粉滅火器加入的是經過加工處理過的「沉澱式二氧化矽」,或非致癌性的二氧化矽,且添加比例只有 1% 到 5%。但消防署頒定「滅火器用滅火藥劑認可基準」只規定檢驗主成分 70 %,對於另外 30 %的「附屬添加物」卻沒任何檢驗。廠商如果加入一級致癌物「結晶型二氧化矽」並沒違反規定,可能危害民眾及滅火器填充勞工的職場安全。

內政部消防署火災預防組長張裕忠表示,滅火器是由消防署公布的「滅火器用滅火藥劑認可基準」來認定,認可基準跟歐、美、日先進國家一樣,滅火藥劑不能含有毒性、腐蝕性物質,6 月 4 日在環保署也有開會,並沒有把二氧化矽列為公告的毒性化學物質範圍;至於未來是否要修正相關規範,消防署現在正在做資料蒐集,會再做檢討。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長張國明表示,建議從源頭管理優先,如果有危害,第一個優先順序,就不要用這個物質;如果一定要用,就選擇危害性比較低的來用,再透過行政管理手段、教育訓練等,並做好安全維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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