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 7 日公告散裝食品標示規定,明訂原料含豬脂的散裝食品可免標產地。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天說,基本上還是應該要標,會清楚標示,讓民眾有所選擇。
因應放寬全齡美牛、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已於 5 日舉行記者會,公布豬肉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但食藥署 7 日深夜預告修正相關法規草案,預告期間為 7 天,開放外界陳述意見。
但外界關注,預告的「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第 5 點修正草案」,明訂食品販售業者販售豬肉或豬可食部位為原料的散裝食品,應以屠宰地(國)標示為原料國。原料含豬脂的散裝食品,除該食品為豬脂外,原料含豬脂的散裝食品可免標產地。
媒體質疑,過去陳時中以會清楚標示捍衛食安,只要有用到美豬的產品都要標示,與預告內容不符。如月餅、蔥抓餅等,都可能混到美豬油脂原料卻可不標。
陳時中上午出席護理志工活動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方案是預告草案,基本架構還是朝向要標示的方向進行,將跟相關團體溝通、了解他們有什麼樣的困擾,希望盡量標示,讓消費者清楚選擇。
至於食藥署深夜才預告相關草案,遭外界質疑;陳時中說,5 日已經清楚對外說明相關容許量和規定,7 日才上網是因有行政作業流程,相關文字要確認清楚。
此外,也有專家認為,台灣萊克多巴胺容許量以 ppm 為單位,而非 ppb ,可能比國際標準更寬鬆。因 0. 01ppm 雖等於 10ppb ,但因測量可能有「四捨五入」狀況,就算測到是0. 014 ppm ,也會視為0. 01 ppm ,但換算成 ppb 則為 14ppb ,超過國際標準的 10ppb 。
陳時中說,世界大部分國家都是用 ppm ,台灣的標準幾乎 95 %以上也都是 ppm 。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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