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法官判鄭姓被告無罪,目前案件由台南高分院審理中;李承翰母親張秀珍今天表示,被告至少要判無期徒刑,才能還丈夫、兒子及警察人員一個公道。
去年因公殉職鐵路警察李承翰的母親張秀珍,今年又面對丈夫猝逝,1 年內痛失 2 名至親,她慢慢走出傷痛,將大家對她的關懷化為大愛,除了丈夫的奠儀新台幣 15 萬元外,還自掏腰包 5 萬元,捐贈 1500 份關廟麵給低收入戶,事前特地擲筊告知丈夫及兒子。
張秀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丈夫就是無法忍受殺害兒子的被告無罪判決,才會心情鬱悶病逝,兒子的案件目前在台南高分院審理中,未來會出席開庭,殺害兒子的被告至少要判無期徒刑,才能還丈夫、兒子及警察人員一個公道。目前許多相關案件不是無罪判決,就是輕判,實在太離譜了,社會才會變得很亂。
被告鄭男去年 7 月 3 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認為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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