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遇害的馬來西亞長榮女大生家屬律師葉海量指出,台灣檢調單位至今未聯繫代表律師及家屬,以國賠法第 15 條來討論案件,他們懇求總統蔡英文勿讓案件被吃案。
葉海量昨日在馬來西亞砂拉越和家屬召開記者會指出,家屬已委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於 11 月2日提出訴訟,包括死亡民事訴訟(民事法假扣押 522 條第一項)、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
他說,若台灣政府無法以人性最高的準則處理、審理、量刑與判刑,家屬將不惜一切代價,透過大馬司法程序引渡罪犯,「因為有精神問題的人,無法預謀犯案,還非達到目的不可」。
他也希望調查結果不會受媒體影響,引致改採其他刑罰逃避極刑。
另外,受害女大生父親在記者會表示,他將把親友和社團給予的慰問金以女兒名義做善事,並感謝事情發生後幫助過他們的所有台馬人士和單位。
他同時也呼籲校方、警局重視校園內外環境,強化保安措施及各界警覺,不要讓憾事再發生。
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國賠法第 15 條為「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
他也懇求總統蔡英文確保解剖、驗屍報告程序都能如實呈報,希望家屬在1個月內收到檢驗報告書。
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於 10 月 28 日晚間,從長榮大學校園返回宿舍,步行經過台鐵沙崙支線高架橋下便道時,遭梁姓男子以繩索勒頸並強拉上車,死亡後遺體被棄置在高雄阿蓮山區。
涉案梁嫌被逮捕,經橋頭地方法院裁押,目前收押在高雄第二監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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