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人頭黨員案延燒;時力決策委員會今天表示,將全案相關卷證資料移送檢調機關調查,釐清「被申訴人」廖郁賢、郭稟翰法律責任,並非已退黨的高雄市議員黃捷、台北市議員林穎孟。
時力決策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媒體報導,時力在昨天的決策會議後,欲將黃捷、林穎孟移送檢調,實為誤植與捕風捉影。
時力雲林縣議員廖郁賢等人涉人頭黨員案,時力紀律委員會 11 月 24 日做出裁決,廖郁賢因瀆職行為、妨礙黨內選舉公正性,情節重大,停權 1 年 6 個月。廖郁賢隔天於臉書發文表示,接受處分也不會提出申訴。
不過,媒體今天報導,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會昨天決議,將人頭黨員案的相關卷證資料送交檢調機關調查,以釐清廖郁賢等人的法律責任,其中包括已退黨的黃捷、林穎孟也牽涉其中,同樣在移送檢調調查範圍內。
對此,時力決策委員會今天表示,昨天決策會議的公告為,「依紀律委員會 2020 年紀字第 03 號裁決書,經決策委員會決議,將本案相關卷證資料送交檢調機關調查,釐清被申訴人法律責任」。
時力指出,這已說明清楚為「被申訴人」,而黃捷、林穎孟兩人並非裁決書中所列被申訴人,而且裁決書全文也已對時代力量黨員公告,因此要進行澄清,還原事實,以免誤導。
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裁決書中所述的被申訴人為廖郁賢及時代力量前宜蘭黨部主委郭稟翰;裁決書中也提到,廖郁賢在調查時陳述,有部分入黨申請表來自於高雄市議員黃捷與其團隊,黃捷給的那一批,因為黃捷驗過了,所以她未再重複檢驗過等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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