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第五大隊近日在樹林區一家佛具店內,查獲業者大量囤放各式煙火爆竹,總重量達 711 公斤,已超過安全管制量,依法取締並將煙火沒入銷毀,最高可處 30 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爆竹煙火販賣業者不要心存僥倖,為圖謀營業利益而非法囤積煙火於住宅區,忽視公共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公安危險,將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消防局第五大隊大隊長林永東表示,4日在樹林區佛具店內查獲重達 711 公斤的爆竹煙火,已超過安全管制量,將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取締並沒入銷毀,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林永東呼籲,過年期間 12 歲以下兒童施放爆竹煙火,父母、監護人應行陪同,違反者將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 3000 元以上、1萬 5000 元以下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