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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19歲男子車禍昏迷 無心跳器捐遺愛5人

花蓮19歲許姓男子因車禍重傷昏迷,家人尊重他生前曾表達放棄急救的意願,決定接受「無心跳器捐」,讓他換個方式在世界,器捐當天家屬陪伴送他最後一程。圖片來源:中央社
花蓮19歲許姓男子因車禍重傷昏迷,家人尊重他生前曾表達放棄急救的意願,決定接受「無心跳器捐」,共捐出1顆肝臟、2顆腎臟以及2枚眼角膜,5名受贈者術後狀況良好。(花蓮門諾醫院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花蓮 19 歲許姓男子因車禍重傷昏迷,家人尊重他生前曾表達放棄急救的意願,決定接受「無心跳器捐」,讓他換個方式在世界,5名受贈者術後狀況良好。

衛福部公元 2017 年開放心臟停止死亡後器捐(俗稱無心跳器捐),並訂定作業指引,明訂器捐者必須符合安寧緩和條例中的末期病人且簽署撤除維生醫療及器捐同意書,以降低倫理爭議,但受到器官保存相關限制,開放以來捐贈的大多都是腎臟或肝臟。

許姓男子4月中騎機車自撞,造成創傷性顱內出血合併腦幹衰竭,昏迷指數僅剩3分。許男的母親說,兒子的個性熱心又雞婆,他生前曾說過,若不幸發生意外要放棄治療,家人共同決定讓他捐出器官,讓更多生命得以延續,這是兒子送給家人最後、最美禮物。

花蓮門諾醫院今天指出,院內醫護團隊與東區器官勸募暨移植中心合作,4月中在許男的家屬陪伴下,啟動無心跳器捐流程,順利摘取1顆肝臟、2顆腎臟及2枚眼角膜,依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分配,共有花蓮慈濟醫院、林口長庚醫院5名病患受惠。

門諾醫院表示,腎臟受贈者分別為 39 歲、 51 歲洗腎多年的男性患者;肝臟受贈者為 70 歲女性;眼角膜由 22 歲、 54 歲男性患者接受移植。受贈者術後,狀況都良好且陸續出院。

門諾醫院指出,無心跳器捐是指「心臟停止死亡後器捐」,比腦死後器捐更加困難且須分秒必爭,器捐者在心跳停止5分鐘後,醫師須盡快執行摘除手術,才能降低器官受損,因難度高,失敗率也高,這是花東地區首例無心跳器捐案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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