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拍板,放寬就學貸款還款條件,除不限條件都可申請 4 年「只繳息期」外,專供經濟弱勢者申請的就學貸款 4 年「緩繳期」也將放寬申請條件,9 月 1 日起實施。
教育部指出,「緩繳期」申請門檻由前一年平均月收未達新台幣 3 萬元,放寬到未達 3 萬 5000 元,貸款人可不用還本金也不用繳利息,利息由政府負擔。
目前已有 4 萬人申請「緩繳期」,預計將新增受惠 3 萬 8000 人,共 7 萬 8000 人可受惠。
也就是說,貸款人若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每月收入未達 3.5 萬元的經濟弱勢,將可分別申請「只繳息期」與「緩繳期」最多各 4 年,加總共 8 年,彈性搭配使用。
另外,教育部日前原本預告將讓撫養6歲以下小孩的貸款人可申請只繳利息,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說,因考量年輕人不是只有養小孩需要用錢,可能籌措創業基金、因應緊急事件等,因此該措施取消,併入「只繳息期」,讓資金運用可以更靈活。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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