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翔國中梁姓女老師 2021 年 12 月執行導護工作時,遭林姓駕駛闖紅燈撞飛癱瘓。高雄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刑林男 1 年半;高雄高分院今天加重改判 2 年 2 月,全案仍可上訴。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酌林男肇事後認罪自首,但其重大疏失導致正執行導護工作的被害人受嚴重傷害,且林男迄今仍未適當賠償,依過失傷害等罪判刑 1 年 6 個月;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從重改判 2 年 2 月,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林男 2021 年 12 月 1 日上午 7 時許駕車經鳳山區保南二路與保義街口時,闖紅燈撞上正在執行導護工作的鳳翔國中梁女,造成呼吸衰竭、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右側腦內出血、硬膜上出血及硬膜下出血、四肢擦挫傷等傷害,經送醫治療仍因腦傷造成癱瘓。案經梁女的先生提告,報請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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