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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偉專欄》No!的意思就是No!

圖片來源:截自謝志偉臉書
這兩天,一位台灣女士(Yu-Fen Lai)於臉書貼文描述了她去年(2022)在台北曾遭某外籍外交官性騷擾或試圖強制性交的過程。我詳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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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名叫 Bartosz Rys,是波蘭外交部現任官員,2016-2022 任職波蘭駐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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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剛看到 Barosz Rys 的推特貼文說,該案最後走司法途徑,檢察官認定「指控不成立」。也詳讀了。
他的推特還寫了:
「賴小姐在過程中向我要求 250 萬元台幣的和解條件以交換其撤回指控。在這樣的脈絡下,我不能排除本件是為了索取金錢而提出的指控」。
圖片來源:截自謝志偉臉書
看到這個反指控,我就在我很少使用的推特上就他的貼文寫下:
「『為了金錢而提出的指控』?你意思是說,她指控你是對的,但是『為了金錢 250 萬台幣而提出指控』是不對的?嗯,我也覺得 250 萬是不適合。不知你覺得多少萬比較適合?」
圖片來源:截自謝志偉臉書
從心理語言學來看,被指控者特別指出「不能排除本件是為了索取金錢而提出的指控」,是一種值得我們注意的反應,因為這樣的反應主要是想彰顯「指控動機的不正」,並非在否認「指控內容的不實」。
倘若我碰到這種事情,如果真的沒有作出被指控的內容的話,不管被索取多少錢,我的反應只有一句話:「根本沒有發生你所指控的事,是憑什麼要求和解金?!」而不會說出對方「是為了錢而提出指控。」更沒必要說出和解金是多少錢。
點出「和解金的數字」,目的是要讓別人覺得「指控者在意的是錢」?就算是,也不因此證明「指控的內容」是假的!
更何況,從法律及指控者的角度來看,這不正是「被控者拒絕認錯和道歉的代價」?
對了,他還暗示,指控者的指控「可能構成對他的誹謗」。意思就是不排除反過來告指控者?
很好奇,不知本案審理過程中,有沒有對雙方作「測謊」?
***
Bartosz Rys 還要大家為了他「家庭的和諧」別再「轉發這樣的言論」。
我不曉得到底誰對誰錯。他的太太和孩子是值得同情,但是那位台灣女士,如果沒有家庭,就不需要和諧?
指控不成立,她失去的只有「官司」?

原文出自謝志偉粉絲頁,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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